哪些收入屬于勞務報酬?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的有關規(guī)定,勞務報酬所得,是指個人從事勞務取得的所得。勞務報酬包括以下所得
設計、裝潢、安裝、制圖、化驗、會計、測試、咨詢、醫(yī)療、講學、法律、翻譯、審稿、錄音、書畫、錄像、雕刻、演出、影視、表演、廣告、展覽、技術服務、介紹服務、經紀服務、代辦服務、其他勞務取得
勞務報酬與工資薪金的區(qū)別是什么?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 (國稅發(fā)[1994] 89號)第十九條規(guī)定:“工資、薪金所得是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yè)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勞務報酬所得則是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span>
工資薪金所得
屬于非獨立個人勞務活動,即在機關、團體、學校、部隊、企事業(yè)單位及其他組織中任職、受雇而得到的報酬。
勞務報酬所得
屬于個人獨立從事各種技藝、提供各項勞務取得的報酬。
兩者的主要區(qū)別在于,前者存在雇傭與被雇傭關系,后者則不存在這種關系
學生參加實習所得是否征收個人所得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支付學生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 [2006] 107號) 規(guī)定:
凡與中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院校簽訂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協(xié)議的企業(yè),支付給學生實習期間的報酬,準予在計算繳納企業(yè)所得稅稅前扣除。具體征管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制定。
對中等職業(yè)學校和高等院校實習生取得的符合我國個人所得稅法規(guī)定的報酬企業(yè)應代扣代繳其相應的個人所得稅款。
本通知所稱中等職業(yè)學校包括普通中等專業(yè)學校、成人中等專業(yè)學校、職業(yè)高中(職教中心)和技工學校;高等院校包括高等職業(yè)院校、普通高等院校和全日制成人高等院校
本通知自2006年1月1日起執(zhí)行
公司預扣的個稅是如何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8年61號)第八條的有關規(guī)定,扣繳義務人向居民個人支付勞務報酬所得時按照以下方法按次預扣預繳稅款。
勞務報酬所得以收入減除費用后的余額為收入額。
收入 收入額
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含) 收入 -800
每次收入4000元以上 收入*(1-20)%
勞務報酬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計算應預扣預繳稅額。
勞務報酬所得應預扣預繳稅額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x預扣率-速算扣除數
居民個人的勞務報酬預扣預繳稅率適用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個人所得稅預扣率表
(居民個人勞務報酬所得預扣預繳適用)
級數 預扣預繳應納稅所得額 預扣率 速算扣除數
1 不超過20000元的 20% 0
2 超過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過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70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的通知》 (國稅發(fā) [1994]89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自行納稅申報有關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2號)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yè)支付學生實習報酬有關所得稅政策問題的通知》 (財稅 [2006]107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辦理2022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匯算清繳事項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3年第3號)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fā)布<個人所得稅扣繳申報管理辦法(試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6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