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文書表單的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切實減輕納稅人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負擔,進一步優(yōu)化執(zhí)法方式,提高土地增值稅精細化管理水平和辦稅效率,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對土地增值稅清算涉及稅務文書、表格式樣和填列歸集要求進行修訂?,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資料清單及表格式樣

 

2023年5月1日起,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新達到清算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納稅人應按照本公告修訂后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資料清單及表格式樣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手續(xù)(見附件1和附件2)。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2023年4月30日前已達到清算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納稅人可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選擇使用《山西省地方稅務局關于發(fā)布〈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辦法〉的公告》(山西省地方稅務局公告2014年第3號,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公告2018年第14號修訂,以下簡稱《清算管理辦法》)發(fā)布的或本公告修訂后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資料清單及表格式樣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手續(xù)。自2023年8月1日起,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符合清算條件的所有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納稅人應按照本公告修訂后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資料清單及表格式樣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手續(xù)。

 

二、關于土地增值稅審核資料歸檔要求及審核表式樣

 

對納稅人按照上述規(guī)定選擇使用《清算管理辦法》發(fā)布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資料清單及表格式樣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手續(xù)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清算管理辦法》發(fā)布的土地增值稅審核表及資料整理、歸檔要求進行審核歸檔。對納稅人使用本公告修訂后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資料清單及表格式樣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手續(xù)的,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本公告修訂的土地增值稅審核工作底稿及資料整理、歸檔要求進行審核歸檔(見附件3和附件5)。

三、關于土地增值稅清算稅務文書

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符合清算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主管稅務機關應按照本公告修訂后的稅務文書實施管理(文書見附件4)。

四、施行時間

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清算管理辦法》有關條款中涉及的稅務文書和表格名稱同步調整,《清算管理辦法》所涉及的各種稅務文書和表格式樣、填列歸集要求自2023年8月1日起廢止。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

2023年4月26日

 

 

解讀

為規(guī)范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切實減輕納稅人辦稅負擔,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發(fā)布了《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關于修訂土地增值稅清算有關文書表單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

 

現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辦、國辦印發(fā)的《關于進一步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意見》,深入推進稅務領域“放管服”改革,切實減輕納稅人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負擔,進一步優(yōu)化執(zhí)法方式,提高土地增值稅精細化管理水平和辦稅效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fā)〈土地增值稅清算管理規(guī)程〉的通知》(國稅發(fā)〔2009〕91號)等有關規(guī)定,國家稅務總局山西省稅務局經過認真研究,并多次征求各方面意見,制定《公告》。

 

二、《公告》主要內容

(一)為什么修訂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附表?

一是優(yōu)化表單設計,精簡申報表單數量。《公告》修訂后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附表》由原來的20張減少為13張,對項目基本信息、收入情況和扣除項目相關表單進行分類整合,大幅減少納稅人申報表單數量。二是實行明細申報,推動政策精準落實?!豆妗沸抻喓蟮摹锻恋卦鲋刀惽逅闵陥蟾奖怼?,納稅人只需要手工錄入《附表6-收入明細采集底稿》《附表7-扣除項目明細采集底稿》《附表8-合同明細采集底稿》《附表9-稅金明細采集底稿》四張表,便可實現申報數據完整性和政策落實的精準性。三是運用智能助填,切實減輕填報負擔。《公告》修訂后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附表》通過表間公式調用和邏輯鎖定,實現了數據自動助填和結果自動計算?!锻恋卦鲋刀惗愒疵骷毐怼贰陡奖?-面積統(tǒng)計表》《附表2-收入統(tǒng)計表》《附表4-項目間共同扣除金額分攤表》和《附表5-扣除項目統(tǒng)計表》等表單數據均自動生成,《附表3-扣除項目分攤表》《工程造價采集表》等表單部分數據可自動生成,切實減輕納稅人填報負擔。

 

(二)為什么修訂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工作底稿?

為實現對土地增值稅清算項目的精準監(jiān)管,進一步提高稅務機關清算審核工作質效,《公告》對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工作底稿式樣進行了修訂。修訂后的《土地增值稅清算審核工作底稿》在自動采集納稅人申報數據的基礎上,通過導入申報數據、優(yōu)化審核表單、細化審核內容、鎖定表間邏輯,實現審核結果自動生成、表間數據全程校驗,既減輕了基層工作負擔,也提高了清算審核質效。

(三)為什么設置政策執(zhí)行過渡期?

考慮到《公告》發(fā)布前,納稅人已對符合清算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按照《清算管理辦法》發(fā)布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申報資料清單及表格式樣規(guī)定收集整理清算資料,為維護納稅人合法權益,切實減輕辦稅負擔,充分體現稅務機關為民辦事、精細服務的執(zhí)法理念,《公告》針對該情形設置了政策執(zhí)行過渡期,對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2023年4月30日前已達到清算條件的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納稅人可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間,自行選擇申報方式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xù),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選擇的申報方式使用相應審核工作底稿開展清算審核。

(四)為什么對稅務文書進行修訂?

為規(guī)范土地增值稅項目清算管理,推進稅務機關精確執(zhí)法,《公告》對《清算管理辦法》發(fā)布的土地增值稅清算稅務文書進行了修訂。對現有稅務文書進行了分類整合,由原來的《土地增值稅清算通知書》《土地增值稅清算受理通知書》《土地增值稅清算補充資料通知書》《土地增值稅清算結論通知書(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稅清算結論通知書(查賬征收)》《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稅務事項通知書》《土地增值稅清算補稅通知書》等8類文書整合為《稅務事項通知書》和《責令限期改正通知書》兩類稅務文書,其中:《稅務事項通知書》根據清算通知、受理/不予受理通知、補正通知、核定征收通知、清算審核結論通知等不同事由設置了相應文書模板。同時,根據項目管理需要,增設了《土地增值稅可清算項目評估管理審批表》,供稅務機關對可清算項目實施評估管理。


三、實施時間

 

根據稅收工作需要,本《公告》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具體工作事項按《公告》規(guī)定的起止時間執(zhí)行。  

 

來源:山西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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